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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方式可分为: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照明种类可分为: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景观照明和障碍标志灯等,其中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 一、照明质量 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不宜小于80. 疏散照明包括安全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标志灯、疏散照明灯。备用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大于2小时。 一、安全用电 当交流电在15—20mA以下或直流50mA以下的数值,对人体是安全的。 1、外部防雷系统 a)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位于建筑物的顶部,其作用是引雷或叫截获闪电,即把雷电流引下。 b)引下线上与避雷针连接,下与接地装置连接,它的作用是把闪电器截获的雷电引流至接地装置。 c)接地装置位于地下一定深度,它的作用是使雷电流顺利流散到大地中去。 2、内部防雷装置 它主要由等电位连接系统、共用接地系统、屏蔽系统、合理布线系统、电涌保护器等几部分组成,主要用于减小和防止雷电流在需防空间内所产生的电磁效应。在实际应用中,内部防雷装置的应用更为普遍。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 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设火灾应急广播。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米。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米。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瓦。 灭火设施,防排烟设施,电梯。 一、电话站的设置 电话用户数量在50门及以上的,一般设电话站,但是住宅、公寓、出租写字楼不设,电话用户直接进入市话网。 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宜设在4层以下首层以上房间,宜朝南向并有窗。在潮湿地区,首层不宜设电话交换机室。 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二级,抗震设计按站址所在地区规定烈度提高一度考虑。电话站的技术用房,室内最低高度一般应为梁下3米,技术用房的地面,应采用防静电的活动地板或塑料地面,有条件宜可用木地板。 公共建筑的有线广播一般可分为:业务性广播系统,服务性广播系统,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有线广播的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 一、共用天线电视系统(CATV) 系统由接收天线、前端设备、信号分配网络和用户终端四部分组成。 摄像机安装高度—室内2.5-5米为宜;室外3.5-10米为宜,不得低于3.5米。 医院、旅馆的呼应(叫)信号装置应使用50V以下安全工作电压,一般采用24V。 一、智能建筑的定义 以建筑为平台,兼容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讯网络系统,集结构、系统、服务、管理及他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包括建筑设备自动化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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