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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理由可以自写的,不是系统固定了。但是操作是必须需要理由的,这样就是为了避免一些会员说删了他的帖子也不通知他。 诚信家维 发表于 2009-5-1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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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应该这样:操作理由可以自己填写,但管理操作必须需要理由,一定要通知帖子作者。 大成电子 发表于 2009-5-12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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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输入操作理由也是要产生垃圾短信的!不过这样的垃圾短信产生也是必要的!我认为还是这样的好!对帖子进行操作必须要短信通知,否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就像是家维论坛那样,有很多会员有意见! 进发电子 发表于 2009-5-1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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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有道理,支持! 冬日 发表于 2009-5-24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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