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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制订参考了《DVD视盘机行业自律通用规范》、SJ/T10730―1997《VCD视盘机通用规范》和GB/T 15860-1995《激光唱机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
本规范规定的AM/FM数字调谐器和音频功率放大器的性能测量方法,参考SJ/T 10448―93《汽车收、放、扩音机测量方法》。
本规范规定的机载TFT液晶显示器性能测量方法,参考SJ/T 11348―2006《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
本规范规定的车载音视频系统环境适应性试验方法,参考SJ/T 10325―92《汽车收放机环境试验要求和试验方法》、QC/T 413―2002《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本规范的视频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主要适用于我国的PAL制图像,也可供其它制式(NTSC等)图像参考采用。
本规范是在行业标准未颁布前的行业自律性通用规范,一旦政府主管部门正式颁布同类行业标准后,本规范就自动作废。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组织制定,由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车载音视频系统自律通用规范工作小组起草。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车载音视频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的通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安装在各类汽车设计规定位置内的一体化型车载音视频系统,包括带或不带小尺寸(≤10.2英寸)机载TFT液晶显示器两种型式,是产品设计、生产定型和质量检验的主要依据。
其它具有数字调谐AM/FM接收机、DVD视盘机、音频功率放大器、显示屏尺寸≤10.2英寸的机载TFT液晶显示器等的汽车电子产品,可参考采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车载音视频系统 car audio and video system
安装在汽车设计规定位置内,包括AM/FM数字调谐接收、DVD/CD视盘播放、音频功率放大、移动电视接收和机载TFT液晶显示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一体化装置。
3.2 机载TFT液晶显示器 TFT LCD display fixed on car audio and video system
安装在车载音视频系统上、与之构成一体化的、非外接的TFT液晶显示器,简称为机载液晶显示器、机载显示器。
3.3 DVD视盘 digital video disc (DVD) digital versatile disc (DVD)
在直径12 cm/8cm的单面单层、单面双层、双面单层、双面双层光盘上记录有按MPEG-2标准压缩的活动图像、声音和数据的数字激光盘。
3.4 DVD视盘机 DVD Player
DVD视盘的播放设备
3.5 暗点(液晶屏不发光点) dark dot
液晶屏表面因制造、损伤或其它原因产生的在白电平状态下不能透光发亮的像素缺陷点。
3.6 亮点(液晶屏不熄灭点) brightened dot
液晶屏表面因制造、损伤或其它原因产生的在黑电平状态下不能遮光变暗的像素缺陷点。
3.7 固有分辨率 inherent resolution
由液晶显示屏本身像素数决定的分辨率。
3.8 黑点 black dot
光盘表面的黑色颗粒状缺陷。
3.9 刮痕 scratch
光盘表面因受硬物刮擦而留下的线状缺陷。
3.10 指纹 fingerprints
因取拿光盘不当等原因在光盘表面留下的指纹状缺陷。
3.11 偏心 eccentricity
因制造原因造成光盘中心与光盘孔中心的偏离距离。
3.12 面振 vertical deviation
光盘外周与光盘中心圆面的垂直方向偏差。
3.13 低反射盘 low reflection disc
光反射系数偏低的盘片。
3.14 高反射盘 high reflection disc
光反射系数偏高的盘片。
3.15 静态消耗电流(暗电流) closed-circuit current draw
汽车电源钥匙开关置于ACC OFF位置,除ACC信号检测电路和有关记忆电路外,其余各部分电源全部切断状态下的整机消耗电流。
4 技术要求
4.1 通用要求
4.1.1 产品的文件要求
产品应符合本通用规范及各分类产品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4.1.2 产品的使用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压
-20℃~+70℃ 0%~90% 86kpa~106kpa
4.1.3 产品的常态工作环境条件
在以下环境条件下,产品应保证具有额定数值
环境温度 相对湿度 大气压
18℃~28℃ 45%~75% 86kpa~106kpa
4.1.4 产品的极限温度范围
下限工作温度 下限贮存温度 上限工作温度 上限贮存温度
-20℃ -40℃ +70℃ +85℃
4.1.5 产品的工作电压范围
4.1.5.1 12V额定电压产品的工作电压范围
标称电压 最低工作电压 最高工作电压 常态试验电压
12V 10V 16V 14±0.1V
4.1.5.2 24V额定电压产品的工作电压范围
标称电压 最低工作电压 最高工作电压 常态试验电压
24V 22V 32V 28±0.2V
4.2 外形、外观、部件与说明书要求
4.2.1 外形
产品的外形、安装尺寸和标志应符合产品图纸的规定。
4.2.2外观
产品外观应整洁,表面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毛刺、霉斑等缺陷;表面涂层不应起泡、龟裂、脱落;金属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灌注物不得外溢。
说明产品功能的文字和图形符号标志应正确、清晰、端正、牢固;图形符合GB 5465.2―1996的规定。
4.2.3 部件
产品的开关、按键、旋钮等部件的操作应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指示应正确。
4.2.4 产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型号与商标;使用范围与要求;特点与主要技术规格(必须含整机消耗功率);功能与使用操作方法;外形尺寸与质量;安装方法与要求;安全说明、安全警示与注意事项;一般故障排除与维护保养方法;随机附件资料;其它与使用有关的必要内容。
4.3 互连配接要求
4.3.1 产品应配有复合视频输出接口和左、右声道模拟音频线路输出接口,以满足性能测试和外接显示器、音响的要求。
其他输入/输出接口由产品标准规定。
4.3.2 复合视频输出接口
按SJ/T11329―2006的规定。
4.3.3 模拟音频输出接口
按SJ/T11331―2006的规定。
4.4 功能要求
4.4.1 产品应包括以下四个功能部件的全部或部分:DVD视盘机、数字调谐AM/FM接收机、音频功率放大器和机载TFT液晶显示器。
4.4.2 视盘机的兼容性
视盘机应能兼容播放DVD、VCD、CD-DA光盘。其它能兼容的光盘格式由产品标准规定。
DVD、VCD、CD-DA光盘的数据格式应符合各自系统技术规范的规定。
4.4.3 产品应具有安全控制功能。如:开机时,设置“驾驶时请勿看节目”之类的安全警示画面;手动刹车松开时,机载显示器自动禁播除导航地图外的视频图像;如有后视雷达,倒车时机载显示器自动切换到后视雷达图像等。
4.4.4 产品各部分的具体功能要求
产品各部分的具体功能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4.5 性能要求
4.5.1 视盘机的性能
4.5.1.1 DVD性能
DVD主要性能见表1-1。(在复合视频输出端和音频线路输出端测试)。
表1-1 DVD主要性能
序号
项目
性能指标
1
复
合
视
频
特
性
AV端子信号幅度(V)
复合视频输出电平
1.0±0.2
行同步幅度
0.3±0.05
2
亮度幅频响应(MHZ)
≥5.5(-6dB)
3
色度幅频响应(MHZ)
≥1.5(-6dB)
4
亮度非线性失真(%)
≤5
5
亮度波形失真(%)
≤10
6
亮度信噪比(dB)
≥50(不计权)
7
色度信噪比(dB)
AM:≥60 PM:≥50
8
音
频
特
性
音频输出电(V)
2.0-0.5+0.1
(2V线路输出端)
4.5-0.5+0.5
(4V线路输出端)
9
音频幅频响应
20HZ~20kHZ(±3dB)
10
音频信噪比(dB)
≥90
11
音频失真加噪声(dB)
≤-65(1kHZ)
12
动态范围(dB)
≥80(1kHZ)
13
串音(基波)(dB)
≥80
4.5.1.2 DVD+功放整体音频性能
DVD+功放整体音频性能见表1-2。(在功放输出端测试,音频输出电压调节到2-o.1+0.1)
表1-2 DVD+功放整体音频性能
序号
项目
性能指标
1
音
频
特
性
音频幅频响应
20HZ~20kHZ(±3dB)
2
音频信噪比(dB)
≥80
3
音频失真加噪声(dB)
≤-65(1kHZ)
4
动态范围(dB)
≥70(1kHZ)
5
串音(基波)(dB)
≥70
4.5.1.3 VCD性能
VCD性能应符合SJ/T 10730-1997第5.4条的规定。
4.5.1.4 CD-DA性能
CD-DA性能应符合GB/T 15860-1995第4.4条的规定
4.5.2 数字调谐AM/FM接收机的性能
4.5.2.1 AM性能
AM主要性能见表2。
表2 AM主要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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